日期:2025-12-09 11:11来源:玉门市水务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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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下水取(用)水权人:
为全面落实省、市地下水超采治理要求,加强地下水取用管理,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地下水超采管控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玉门市农业地下水水费征收方案》,我市制定了《玉门市2026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核通过,现将相关治理措施公告如下,请严格贯彻落实。
一、严格执行分区分类管控政策
按严格管控区、一般管控区分区分类执行用水计划下达、取水管控、农业地下水水费征收政策,严格管控区:花海严重超采区内的大畅河、疙瘩井、西沙窝、玉门油田分公司花海农场、黄花农场花海分厂、各乡镇家庭小农场;一般管控区:其他以地下水为取用水水源的区域。
三、严控以地下水为水源种植洋葱
严格管控区内严禁种植,如有种植,不予充水;一般管控区限制种植,单井洋葱种植面积不得超控制面积15%,超出的机电井按基础水价三倍(0.15-0.3元/m³)征收农业地下水水费;因种植洋葱致单井超许可取水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四、严格执行分时段充水控水制度
分春、夏、秋(冬)三季充水,比例分别为20%、60%、20%;余水超5000立方米不予充水;春灌、秋(冬)灌单次充水不超1万立方米,夏灌单次不超2万立方米;对用水量达到下达计划水量80%的,限制充水并预警通报。
五、严格执行旧井更新审批制度
从严管控旧井更新,地下水位监测预警为黄色、红色区域的机电井,暂停更新。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水行为
对发现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擅自拆除、破坏计量设施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计征地下水水费,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终止取水权,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打建机电井或旧井更新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严格管控区机电井不得超许可取水,自2026年起实行取水许可动态调整制度,按当年实际取水量调整次年取水许可管控用水,打击偷采地下水行为。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