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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公告

日期:2025-12-04 17:26来源: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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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批)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玉门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向社会公布。

一、玉门苗康消毒清洁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玉门苗康消毒清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810911543891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川北镇(田家大坡)

2.法定代表人:苗玉才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7月28日,蔡某某等9人向玉门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投诉,反映玉门苗康消毒清洁有限公司拖欠其2024年2月至6月工资。经调查核实,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蔡某某等9人在玉门苗康消毒清洁有限公司从事洗碗工等工作,该公司拖欠蔡某某等9人工资共计108946元。

4.相关处理情况: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8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向玉门苗康消毒清洁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玉人社劳监改通字〔2025〕第119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玉人社劳监改通字〔2025〕第170号),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25年9月3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玉门苗康消毒清洁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玉人社劳监告字〔2025〕第35号)。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送达后,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支付拖欠工资。2025年12月2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玉门苗康消毒清洁有限公司作出支付蔡某某等9人工资及赔偿金共计163419元的行政处理决定。

二、玉门隆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玉门隆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81MA749LJB0D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312国道西侧汽摩一条街27幢9A#1层107号

2.负责人:程小兵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8月27日,杨某某及其工友向玉门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投诉,反映玉门隆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拖欠其二人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工资。经调查核实,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25日,杨某某等2人在玉门隆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承建的玉门广宇御景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中从事地暖垫层混凝土浇筑工作,玉门隆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拖欠杨某某等2人工资共计44000元。

4.相关处理情况: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25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向玉门隆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玉人社劳监改通字〔2025〕第189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玉人社劳监改通字〔2025〕第214号),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25年10月30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玉门隆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玉人社劳监告字〔2025〕第49号)。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送达后,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支付拖欠工资。2025年12月3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玉门隆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作出支付杨某某等2人工资及赔偿金共计66000元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华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华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8MA44J3JE5L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恒市蒲西亿隆大道中科长恒创新园306室

2.法定代表人:杜晓阳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9月18日,钱某某等人向玉门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投诉,反映华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其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工资。经调查核实,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钱某某等16名农民工在华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陕西榆林化学和山东纳宇施工用电35KV线路工程和110KV光水线049-056号段电力线路迁移改造工程项目中从事线路架设等工作,华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拖欠钱某某等16名农民工工资378000元。

4.相关处理情况:2025年9月24日、2025年10月14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向华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玉人社劳监改通字〔2025〕第206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玉人社劳监改通字〔2025〕第236号),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25年10月22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华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玉人社劳监告字〔2025〕第32号)。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送达后,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支付拖欠工资。2025年12月3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华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支付钱某某等16人工资及赔偿金共计567000元的行政处理决定。

四、甘肃聚源建业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聚源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MA74UC8K47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梦柯路25号

2.法定代表人:王守良项目负责人:金向东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7月7日,张某某、杜某某等4名农民工向玉门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投诉,反映甘肃聚源建业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工资。经调查核实,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张某某、杜某某、尹某某等人在甘肃聚源建业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玉门东镇金悦府建设项目西区宾馆楼、东区1号、2号、3号、4号、5号住宅楼项目务工,甘肃聚源建业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张某某、杜某某、尹某某等34名农民工工资430000元。

4.相关处理情况: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5日,

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向甘肃聚源建业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玉人社监令字〔2025〕第114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玉人社监令字〔2025〕第116号),责令甘肃聚源建业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支付拖欠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25年8月21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聚源建业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玉人社劳监告字〔2025〕第32号)。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送达后,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支付拖欠工资。2025年9月4日,玉门市人社局依法对甘肃聚源建业工程有限公司作出支付张某某、杜某某、尹某某等34名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共计645000元的行政处理决定,目前,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2025年9月4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期限三年。

五、甘肃省远远超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省远远超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MAE1BGR84X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青白石街道上坪工业园区1层1199号

2.法定代表人:董自飞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6月6日,田某某等7名农民工向玉门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投诉,反映甘肃省远远超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其2025年3月至6月工资。经调查核实,2025年3月至6月,田某某等7名农民工在甘肃省远远超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玉金大厦宾馆室内装修项目中从事装饰装修工作,该公司拖欠田某某等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80000元。

4.相关处理情况: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6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向甘肃省远远超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玉人社监令字〔2025〕第72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玉人社监令字〔2025〕第81号),责令甘肃省远远超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支付拖欠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25年7月29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省远远超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玉人社劳监告字〔2025〕第18号)。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送达后,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支付拖欠工资。2025年9月5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甘肃省远远超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支付田某某等7名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共计120000元的行政处理决定。目前,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