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3-20 12:02来源: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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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批)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玉门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玉门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玉门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81MA71UPYRX3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镇老城区大众街南门一组103号
2.负责人:崔银山
3.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1月7日,杨某班组农民工向玉门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投诉,称其在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玉门分公司承建的玉门市新市区品尚住宅小区2#、3#项目从事搭设外架、挂安全网等工作时工资被拖欠。经查,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玉门分公司拖欠杨某等9名农民工工资,共计9万元。
4.相关处理情况:2026年1月8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玉门分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玉人社监令字〔2026〕第3号),责令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玉门分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12时前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该单位逾期未支付。
2026年1月13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玉门分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玉人社劳监告字〔2026〕第6号),在法定期限内该公司未提出陈述和申辩。2026年1月22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玉门分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玉人社劳监处字〔2026〕5号)。目前,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现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有关规定,将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玉门分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社会公布。
二、酒泉祥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酒泉祥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MA7493764X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1-1-5号门店
2.法定代表人:董红亮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日,务工人员刘某某、张某、马某、于某等人向玉门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投诉,称其由酒泉祥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雇用并被劳务派遣至玉门水上世界务工,工资被拖欠。经查,酒泉祥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拖欠77名员工工资共计236636.05元。
4.相关处理情况:2025年12月16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酒泉祥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玉人社监令字〔2025〕第320号),责令酒泉祥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12时前,核实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单位逾期未支付。2025年12月23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酒泉祥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玉人社监令字〔2025〕第331号),责令其于2025年12月31日12时前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单位逾期未支付。
2026年1月6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酒泉祥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玉人社劳监告字〔2026〕第5号),在法定期限内该公司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经督促,2026年2月6日,酒泉祥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核算后向刘某某、张某、于某等工人支付了工资160639.2元(不含双方争议的双倍工资及加班费部分)。现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有关规定,将酒泉祥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社会公布。
三、民乐县悦申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民乐县悦申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2566442684W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永固镇牛顺村
2.法定代表人:杨宝福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1日,务工人员马某某、张某某、刘某某等人向玉门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投诉,称其在民乐县悦申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玉门公铁物流园铁路专用线桥涵工程项目中务工工资被拖欠。经查,民乐县悦申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拖欠1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03676元。
4.相关处理情况:2025年12月29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民乐县悦申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玉人社监令字〔2025〕第335号),责令民乐县悦申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12时前,核实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公司未支付。2026年1月7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民乐县悦申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玉人社监令字〔2026〕第4号),责令其于2026年1月12日16时前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26年1月22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民乐县悦申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玉人社劳监告字〔2026〕第7号),在法定期限内该公司未提出陈述和申辩。2026年1月29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民乐县悦申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玉人社劳监告字〔2026〕2号),在法定期限内该公司未提出陈述和申辩。2026年2月9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民乐县悦申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玉人社劳监列决字〔2026〕4号)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玉人社劳监处字〔2026〕7号)。现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有关规定,将民乐县悦申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社会公布。
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