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玉门市老市区管委会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十项(六)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3-10-17 15:30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现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十项(六)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按问题类型分7个方面)6、除金塔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外,其他3个化工园区均未建成VOCs监测监控系统。

二、整改目标

建成VOCs监测监控系统,提升化工园区智能化监管水平。

三、整改措施

制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体系建设方案,布设VOCs在线自动监测站点,加快推进VOCs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实现监测设施与监管部门联网。

四、整改完成情况

玉门市老市区化工工业园、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VOCs监测监控系统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玉门市老市区管委会委托无锡大禹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园区VOCs监测监控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玉门市老市区化工工业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体系建设方案》,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安装4套空气监测站,监测因子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TVOCPM2.5PM108项指标,监测数据接入园区智慧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控。

2.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体系建设方案》,现已建成两座vocs监测站点,重点监测有毒有害气体、废气排放等指标,同时在化工产业区内建成4座厂界监测站,重点监测企业污染物特征因子,监测数据接入园区智慧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控。

五、组织自查自验情况及结论

经自查自验,该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措施清单中的要求,全面完成整改,现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

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