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玉门市水务局关于酒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转办第26批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4-03-25 15:52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现将酒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转办第26批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举报问题

受理编号X3GS202312220023,举报内容为:“疙瘩井农场存在违规取用地下水、大量种植耗水植物、擅自打井、修建水工程等地下水取用行为,导致该区域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其所处的花海灌区浅层中型一般超采区,同时也是地面沉降高易发区,目前已出现了地面沉降的情况。另外,根据公开数据,疙瘩井农场各取水主体最早于2021年9月1日取得取水许可,在此之前取用地下水的行为均为违法取水行为。诉求:核查当地无证取水的违法取水情形(建议通过比对2021年9月1日前后取水许可核发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当地各取水主体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取水的违法取水行为(建议通过当地水务或水利部门记录的取水计量数据,获取各取水主体的实际取水量,并可通过取水机井的用电量、取水单位缴纳的水资源费等途径对实际取水量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对比,取水许可核发的取水量与实际取水量进行核查)。”

二、问题核实情况

经市整改办、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实地勘查,未发现地面沉降现象;同时在2021年至2023年9月期间,我市共查处并封闭花海镇疙瘩井农场违法机电井25眼(其中2021年立案查处1起,封闭机井1眼,罚款0.5万元;2022年该立案查处2起,封闭机井2眼,罚款4万元;2023年立案查处13起,封闭机井22眼,罚款104.5万元);接报后再次巡察未发现封填违法井启用和违法新打井行为。

三、整改办理情况

一是制定《玉门市水务局关于酒泉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转办第26批群众举报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要求相关单位,将整改任务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持每周至少一次对疙瘩井机电井进行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规范机电井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制定印发了《玉门市2024年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玉门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洋葱等高耗水作物种植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起,禁止在以地下水为灌溉水源的井灌区种植洋葱、苜蓿等高耗水作物、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禁止种植洋葱、苜蓿等高耗水作物,对年度种植高耗水作物的乡镇、农垦团场进行了通报,要求各乡镇就通报情况要快速反应,及时疏导调整作物种植,进一步压减该区域地下水取水量。

三是按照《玉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下水超许可超用途专项治理的通知》,制定了《玉门市水务局地下水超许可超用途专项治理机电井年审工作方案》,下达了疙瘩井年度用水计划,并由属地乡镇、自然资源局、水务局联合审定年度单井取水量,进一步规范了机电井取用水管理工作。

四是制定印发了《玉门市常态化开展开荒打井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加强巡查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联合协作,共同整治违法取用地下水水行为,并每月联合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报送非法打井排查整治工作报表。

四、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严格落实地下水总量和水位“双控”管理,不断加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开展违法机电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违规打井、非法开荒、无序供电等违法违规行为与各乡镇、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等进行联合执法、联合整治,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使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玉门市水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玉门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937-3376669

联系地址: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7号

玉门市水务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