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2024版)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玉门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申请获取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搜集、汇总、分析、加工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玉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地址为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403办公室,受理时间为8:30-12:00,2: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735211。

联系电话:0937-3339596

电子邮箱:ymsysqgk@163.com

传真号码:0937-3339596 

通信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403办公室。

(二)受理程序

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玉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玉门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umen.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玉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的“依申请公开”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电话申请。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审查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作出补充或更正;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6、费用收取

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相关附件:玉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