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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2-18 10:12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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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规定,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重要信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切实提高了财政工作透明度。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年来,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年主动通过玉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动态及上级财政政策374条,试点领域信息公开2条,部门文件2条,通过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财政动态546篇,确保了财政信息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市财政局收到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强化信息日常维护和发布审核,及时修订完善《玉门市财政局政务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审核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真实准确。同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财经政策以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上级政策及时转发解读,确保群众知晓及时,保障群众利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由于市财政局网站已被注销,目前暂无信息公开网站,财政信息均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2024年共拨付资金687.1万元,保证了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常运转,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五)监督保障方面。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督指导,安排局办公室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主动查缺补漏,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未能将所有产生的政府信息按规定进行公开,公开政府信息的覆盖面不够宽,未能更好满足公众对财经类政策信息的需求。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加强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解放思想、补足短板,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深度延伸、广度拓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广泛性,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