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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5-02-18 10:16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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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玉门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标准,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积极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

全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最新政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点领域,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围绕公安政务服务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详细解读政策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等,主动解疑释惑。2024年,通过玉门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部门文件35条、公安政务信息38条、试点领域34条、户籍工作政策及动态3条,共在“酒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2616条,其中行政处罚1019条,合格率100%;行政许可录入1597条,合格率100%,迟报率0%。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生成、谁公开、谁负责”、“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促进政策落地见效。严格执行政策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对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内涵等方面做出实质性解读,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2024年,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全年修改敏感字、错别字1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规范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快速、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坚持主动回应、互动回应并重的思路,严肃纪律,强化调度,不断提升政民互动的质量和水平。目前,我局在该平台基础上,加强“玉门公安”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实现新媒体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提升公安形象,及时主动公开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此外在“玉门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公安宣传平台发布各种警务信息12790余条。

(五)监督保障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局纪检监察室、指挥中心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专项督导检查范畴,检查结果列入绩效考核,定期对各部门负责的相应栏目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信息发布不及时、发布内容少、信息空缺等不规范问题,通过通报、督办等方式,确保政务公开走向规范化。对公安政务公开提出的重点任务,由指挥中心、督察等部门实时跟进推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以来,我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率、及时率有待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拓展。二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存在发布时间节点滞后。三是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解读回应不及时、解读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栏目信息质量不高,公开的深度不够。四是工作标准不高,推进力度不够,对主要职责任务没有分配好、督促落实好,工作统筹不到位。

(二)改进情况

1、创新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手段。我局将在创新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手段上着手,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的成效,不断完善公安政务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范围。

2、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作为直接为民办事服务的基层单位,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为更好地满足公众的公共信息需求,除了对办事程序、政策法规、规章、机构职能等静态信息进行公开以外,将针对一些具有重要争议性事项的重大决策,如涉及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涉众群体争议性问题决策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玉门市公安局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