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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2-18 09:51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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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上传推送信息352篇,(其中:垃圾处理栏目12篇、燃气管理栏目9篇、园林绿化栏目11篇、供排水管理栏目48篇、保障性住房栏目5篇、农村危房改造2篇、政务公开栏目52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栏目173篇、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12篇、部门文件栏目12篇、机关简介栏目1篇);办理行政许可125项(其中:施工许可证106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1项、市政设施建设类许可证4项),以上情况均在玉门市人民政府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本年度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废止数量及现行有效数量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基层试点领域涉及市政服务(垃圾处理、供排水管理、燃气管理、园林绿化)、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重大民生信息(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共计七个栏目;

(2)法定公开工作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部门文件、机关简介、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年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共计八个栏目。

(五)监督保障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完善工作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2、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由行政审批股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方便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管理。同时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定期自查,同时对相关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于不够完善的内容及时补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

2.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

(二)改进的情况

1.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2.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注重信息公示内容和质量提高信息共享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