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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2-18 10:22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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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玉门市水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坚持强监管、优服务、促落实,努力在探索和实践中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建设透明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编辑、严格把关,提高内容可读性;不断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持续完善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余条,其中政务公开动态信息50条,部门文件4条,政策解读5条,通过玉门市水务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53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玉门市水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方面。以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为遵循,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做好政策文件公开管理,解读好政策文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业务形成办事指南,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线上和线下办理业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通过对政府信息的梳理、归纳,利用图解等直观形式展现,及时准确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平台的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便民服务水平;局办公室严格落实日常管理责任,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

(五)监督保障方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组织绩效管理考核指标;积极参与省、市局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测监管;主动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定期查缺补漏,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22.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水利政策法规及政策文件未得到有效解读,一些群众关心的水利行业重点问题没有及时公开。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标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加大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

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升具体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四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水利行业的热点、焦点问题。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