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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2-18 10:04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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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条例》要求,依托玉门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平台,积极推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持续做好重大决策公开、重大会议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涉密不公开,不涉密的信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机构概况、工作动态相关内容;及时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日常工作动态等内容;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执法程序、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情况。2024年,通过玉门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39条,其中政策文件11条、政策解读9条、日常工作动态12条等信息,主动公开机构概况、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方面。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建立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带头抓、各部门协同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层层落实任务,逐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逐步拓宽公开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推进“线上+线下”同步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审查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批程序,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通过对文化旅游行业信息、上级部门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归纳,及时准确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平台的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便民服务水平;办公室落实日常管理责任,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确定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建立信息报送、发布工作机制;主动参与全省文化旅游网络宣传暨信息化建设工作培训班,开展保密工作专题学习,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积极主动应对社会评议,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支撑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二是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全面。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政府的监督指导,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